ライフスタイルアドバイザー グローバル
地球のマークで多言語を表現している

CN

PRIVACY POLICY

1.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方针

Renxa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认为,客户及所有参与本公司业务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股东、董事、员工等,以下统称为“本人”)的个人信息,应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尊重个人人权(隐私保护)的理念,得到适当且谨慎的处理。基于这一认识,本公司在处理个人信息时,特此承诺以下事项。

  1. 我们将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各领域相关指南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普遍认为公正合理的个人信息处理惯例,妥善处理个人信息。同时,我们将实施并维护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审查,并持续改进。
  2. 在获取、使用或提供个人信息时,我们将明确使用目的并进行通知或公开,或事先取得同意,并且不会超出实现该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处理个人信息。
  3. 在处理个人信息时,我们原则上将在实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设定保存期限,并进行适当管理。
  4. 如发生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泄露、破坏、灭失或损毁等情况,我们将把防止损害扩大作为最优先事项,迅速采取纠正措施,查明原因,并努力防止再次发生。此外,我们将在必要范围内向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报告事故信息。
  5. 对于本公司所持有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在指定窗口受理本人提出的公开、更正、删除、停止使用及第三方提供记录公开的请求,并诚恳予以应对。此外,对于本人就个人信息提出的投诉或咨询,我们也将设立专门窗口,诚恳处理。
  6. 除为实现使用目的而委托业务处理的情况外,未经本人同意,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为防止超出目的的使用或提供,个人信息的使用和提供均在内部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确认其适当性后进行。同时,我们还通过自查、内部审计等活动加强控制措施。
  7. 本公司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泄露、破坏、灭失或损毁。为彻底落实这些措施,我们明确制定了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定,并对员工进行教育和监督。同时,我们也要求合作伙伴妥善处理个人信息,并严格进行选择和监督。
  8. 我们将采取多项措施,包括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建筑物和楼层进行出入管理、防止盗窃、防范火灾和雷击等造成的个人信息损毁,以及在系统和文件的携带、运输和保管过程中进行上锁等。
  9. 我们将采取技术性管理措施,包括在访问个人数据时的认证、权限管理、控制和记录等访问管理措施,针对系统的恶意软件和病毒防护措施,通过加密和明确责任来加强传输和收发过程中的对策,以及对信息系统的监控等。这些技术性管理措施将得到切实执行。

2.关于在考虑业务内容及规模基础上对个人信息进行适当处理的事项

在本公司开展的业务中,我们将基于合法程序独立取得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所列目的。此外,在这些目的下,我们可能会请求您提供个人信息,但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属于自愿行为。但若未能提供个人信息,可能会导致本公司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申请手续或相关通知出现延迟或停止。

为顺利推进业务,本公司可能会将部分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并在必要范围内向受托方提供个人信息。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与受托方签订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合同,并实施适当的监督。

<使用目的>

  • 在本公司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业务中提供商品及服务(※)
  • 提供与前项相关的售后服务(包括维护和支持)
  • 就本公司业务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各类费用的收取及债权保全
  • 提供与前项相关的新商品及服务的信息
  • 提供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企业的商品及服务信息
  • 为对本公司业务中的销售及招揽方式进行培训和规范化而开展的员工教育(为实现该目的,本公司会对通话记录进行录音)
  • 实施抽奖及各类促销活动
  •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应公开请求等事项,以及对个人信息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 管理与交易伙伴之间的合同关系
  • 股东管理
    • 为依据公司法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 为就股东身份向股东提供各类便利
    • 从作为社团成员与社团本身的角度出发,为顺畅股东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而实施各项措施
    • 依据各类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制作股东数据等
  • 员工等的雇用(包括招聘)及人事管理
  • 员工等的福利待遇(包括员工持股会、福利会等的介绍及运营管理)
  • 其他为执行前述各项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如需变更上述使用目的,仅在合理认为具有相当关联性的范围内进行,并原则上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通过本公司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布。

※在本公司业务的呼叫中心工作中,为提升服务质量,可能会对电话通话内容进行录音。

※本公司业务内容:净水器业务、新电力零售业务、燃气零售业务、互联网附属服务业务、数字内容业务

3.关于招聘活动中个人信息的取得事项

在此次招聘选拔过程中,我们将按照如下方式妥善管理所收集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在招聘活动所需的范围内,请求应聘者提供个人信息。

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招聘活动以外的目的。但在为调查、分析本公司的招聘活动之目的时,可能会使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仅使用无法识别个人身份形式的数据。此外,不限于本次招聘,我们也可能就招聘相关事宜与您取得联系。

Việc cung cấp thông tin cá nhân là tự nguyện; tuy nhiên, nếu không cung cấp các thông tin mà chúng tôi yêu cầu cho hoạt động tuyển dụng, phạm vi đánh giá có thể bị hạn chế và ảnh hưởng đến kết quả đánh giá tuyển dụng。

未经应聘者同意,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如本公司将全部或部分招聘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时,可能会将本公司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委托给该第三方。

请知悉,如依法令规定,或在公共机构等基于合理理由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会予以披露或提供。

本公司将由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对从应聘者处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适当处理并严格管理,并在招聘活动结束后予以处置。此外,应聘者所提供的包含个人信息的文件及其他文件将不予返还。

对于本公司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内容,如信息提供者本人希望获知使用目的、进行公开、内容的更正、追加或删除、停止使用、消除以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或公开第三方提供记录的,原则上将由下述个人信息受理中心予以公开。此外,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本人篡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将对请求者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

4.向第三方的披露与提供

除本方针所述向业务受托方等提供的情况及以下任一情形外,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个人信息。

  • 在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 以统计数据等无法识别本人身份的状态进行披露或提供的情况
  • 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或提供的情况
  • 为提升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全成长所必需,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
  •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所必需,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
  • 在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等实施公共事务需要协助,且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对该事务的执行造成妨碍的情况下
  • 如存在超过支付期限仍未支付与本公司业务相关费用的情况,或对未付款金额及滞纳金额存在争议的情况,为防止发生费用不支付,本公司可能会向参与该业务的其他经营者提供该人员的姓名、地址、出生日期以及争议相关信息。此外,为回收滞纳费用,本公司可能会转让滞纳费用债权,并向受让人提供滞纳者的姓名、地址、出生日期及未支付金额等信息。

5.个人信息处理负责人

姓名: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伊藤 勇輝

地址:东京都丰岛区东池袋三丁目13番3号(电话:0120-989-757)

6.公开等的手续

对于本公司所持有的个人数据,如本人希望进行信息公开、内容更正、追加或删除、停止使用、消除、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或公开第三方提供记录(以下称“公开等”),在确认申请人为本人后,原则上将在合理的期间和范围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若公开将符合下述任一情况,则可能无法受理公开请求。

  • 因明确该个人信息是否存在而可能危及本人或第三者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的情况
  • 因明确该个人信息是否存在而可能助长或诱发违法或不当行为的情况
  • 因明确该个人信息是否存在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与其他国家或国际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或在与其他国家或国际机构的谈判中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 因明确该个人信息是否存在而可能妨碍犯罪的预防、镇压或调查,以及其他公共安全和秩序维护的情况
  • 因明确该个人信息是否存在而可能对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实施造成重大妨碍的情况
  • 因明确该个人信息是否存在而导致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
  • 已超过本公司保存期限的情况
  • 未按照以下规定的受理方式提出请求的情况

7.公开等的受理方式与窗口

・受理手续
请通过拨打下述受理窗口电话或以邮寄方式提出申请。有关受理手续的详细内容,将在您提出申请时另行说明。在通过下述方式确认申请人为本人(或代理人)后,原则上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此外,根据申请内容,可能需要提交本公司规定的申请文件。

■ 受理方式与窗口
Renxa株式会社
<个人信息处理窗口>
地址:东京都丰岛区东池袋三丁目13番3号 Ichigo东池袋三丁目大楼 3层
咨询电话:0120-989-757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休息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以及本公司规定的暑假和年末年初假期

■ 本人身份确认方法
如由本人提出申请,为确认申请人为本人,将要求提交以下信息。

  • 电话确认方式:核对在本公司登记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 提交申请文件时需附上的材料:驾驶证、护照、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年金手册、在留卡、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复印件之一,以及能够确认现住址的文件(如住民票复印件、公共事业费用账单等)。

■ 由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情况
提交申请文件时需附上的材料

  • 证明代理人身份的委托书
  • 加盖于委托书上的本人印章的印鉴证明书
  •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参照本人申请时的要求)

另请注意,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等将不予返还。

・手续费
如就使用目的的通知或公开,以及第三方提供记录的公开请求以邮寄方式答复时,每件请求需由申请人承担回邮费用。请在邮寄申请文件时一并附上相当于回邮费用的邮政定额汇票。请注意,如支付金额超出必要费用,差额将不予退还。

8.关于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而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为更加严格地处理个人信息,基于符合JIS Q 15001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程,并在掌握外部环境的基础上运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此外,在实际处理个人信息时,从组织、人员、物理、技术四个方面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 作为组织性安全管理措施,本公司运行符合JIS Q 15001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
  • 作为人员安全管理措施,本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培训。
  • 作为物理性安全管理措施,本公司严格实施出入限制及上锁保管。
  • 作为技术性安全管理措施,本公司通过访问控制加以应对。

附则

因法律法规及各类指南的制定或变更,本方针可能会进行修改。有关本方针的变更,将在本公司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制定日:2017年4月3日
修订日:2024年1月26日
Renxa株式会社
代表取缔役:坂本幸司